首页
机构职能
工商新闻
打假维权
办事指南
政策法规
公众参与
工商文化
维权315投诉须知
新闻出处:
发布时间:2008年06月26日
一、 消费者购买商品时,应在有合法的经营主体的商家购买商品。 
二、 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应注意向商家索要购物凭证,保存好收据。 
三、 消费者购买商品时,与经营者产生纠纷或认为所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,可以与经营者协 
商解决,也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。 
四、 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时,应提供所购买商品的经营者地址、购物凭证,认为所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,可以提供“商品质量鉴定报告”或到指定质检部门做质量鉴定。 
----全市工商系统网站---
--武汉市工商局
--江岸分局
--江汉分局
--桥口分局
--武昌分局
--青山分局
--汉阳分局
--洪山分局
--东西湖分局
--汉南分局
--黄陂分局
--新洲分局
--蔡甸分局
--江夏分局
--沌口分局
--东湖分局
----湖北省红盾导航----
湖北红盾信息网
宜昌市工商局
荆门红盾信息网
鄂州工商信息网
汉川市工商局
巴东红盾信息网
----全国红盾导航------
国家工商总局
北京市工商局
上海市工商局
天津市工商局
山东省工商局
--青岛市工商局
--烟台市工商局
--济宁市工商局
--临沂市工商局
--潍坊红盾信息网
--滨州红盾信息网
--枣庄红盾信息网
--威海红盾信息网
--德州红盾信息网
--聊城红盾信息网
--莱芜红盾信息网
--武城红盾信息网
--博山区工商局
浙江省杭州市工商局
--温州市工商局
--瑞安市工商局
--衢州市工商局
--宁波市工商局
--扬州市工商局
--舟山市工商局
--常州红盾信息网
广东省工商局
--广州市工商局
--深圳市工商局
--河源红盾信息网
福建省工商局
--厦门市工商局
--福州市工商局
--泉州市工商局
--龙岩市工商局
--宁德市工商局
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
--海城市工商局
贵州省工商局
--贵阳红盾信息网
--六盘水红盾信息网
河北省工商局
--保定市工商局
云南省昆明市工商局
四川省工商局
--绵阳市工商局
河南省工商局
--郑州工商网
--新乡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
--新乡市工商局北站分局
--新密红盾信息网
海南省工商局
广西省工商局
吉林省工商局
江西省工商局
青海省工商局
甘肃省工商局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
湖南省岳阳红盾信息网
江苏省常州市工商局
山西省晋中红盾网
Copyright?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 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局